外出旅行住酒店,你了解过退房准则吗?是否超越12点退房要加收半响房费呢?近来,浙江省海宁市消保委接到一同顾客投诉称,在某酒店预定一个房间,当晚6时入住,次日正午1点退房时,酒店方面称因超越12点退房,要加收半响房费。顾客以为酒店未事前奉告相关的收费规范,不合理。
住酒店是否超越12点退房要加收半响房费呢?据了解,酒店12点退房准则虽然是国际常规,之前也有许多酒店依照超越12点加收半响房费,成为酒店职业的一种“潜规则”。但查询新版的中国旅行饭馆业协会发布的《中国旅行饭馆职业规范》中第三章第十条的规则已清晰“饭馆应在前厅明显方位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刻结算办法,或许承认已将上述信息用恰当方法奉告客人”。而删去了本来“12点退房,超越12点加收半响房费,超越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则,故酒店用职业常规进行辩驳其实是缺少相关根据的。
浙江省海宁市消保委在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该酒店大堂虽有清晰公示每日房价的价目表,但未清晰标明延时退房的收费规范,也未经过任何方法奉告过顾客。但另一方面,顾客的退房时刻的确客观上对酒店下午的房间组织和清洁作业产生了影响。终究经调停,酒店赞同依照钟点房的价格对超时的部分进行收费,顾客也表明乐意承受。
对此,浙江省海宁市消保委也提示很多购买的人,如在入住酒店时,酒店未事前奉告,过后按国际常规加收半响房费的状况,顾客可以向消协投诉,也可以终究靠法令诉讼途径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